1、按清礼仪,一品为红宝石,二品为珊瑚,三品为蓝宝石,四品用青金石,五品用水晶,六品用砗磲,七品为素金,八品用阴纹缕花金,九品为阳纹镂花金。
2、按清《会典》规定,自皇帝、后妃到文官五品、武官四品以上,皆可配挂朝珠,朝珠虽然是装饰品,但一般官员和百姓不能随意佩带。对于佩带何种质地的朝珠,也有严格的区分和等级规定,从官员胸前所佩带朝珠质地的好坏,可以看出官员的品级高低来。
3、朝珠通常由身子、佛头、背云、纪念、大坠、坠角六部分组成, 是从佛教的“念珠”衍化而来。每串朝珠的珠数都严格规定为108颗,据称佛教将108作为佛的象征。